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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宾廉政法庭驳回了一项针对马科斯家族、历时37年的不当财富案件,理由是“被告已无法获得公平审判”。案件涉及已故总统费迪南德·马科斯及其妻子伊梅尔达,法庭指出案件经历了“过度拖延”。

判决指出,由于证人去世、证据丢失以及庭前会议多次取消,导致案件无端延迟。

总统良政委员会于1987年7月提起诉讼,要求没收价值2.76亿比索的资产,同时寻求500亿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和10亿比索的惩戒性赔偿。涉及的资产包括碧瑶市和马尼拉市的地产、马卡蒂的住宅楼,以及位于加利福尼亚的地产和六套公寓。

1995年,马科斯家族提交了庭前简报。伊梅尔达于1992年获得了反驳指控的机会,她指出许多关键证人已去世,文件也已遗失,因此无法有效辩护。

案件记录显示,原告在处理此案中“缺乏勤勉”。法院还指出,2012年10月总统良政委员会未能提供证据支持其关于被告罗曼·克鲁兹(Roman Cruz)是马科斯“代理人”的指控。

此案并非首例被驳回的马科斯不当财富案件。2023年,廉政法庭还驳回了其他针对马科斯的案件,理由是证据不足。然而,法院之前已禁止马科斯家族重新控制政府已没收的资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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